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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伟祥新闻工作室

关注严肃新闻事件 聚焦公众利益问题 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浙江省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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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浙江工人日报记者,多次在浙江省好新闻评比中获奖,其中一等奖六次,二等奖二次,三等奖三次。 被评为浙江省专业报“十佳”新闻工作者。 2010年创建了“冯伟祥新闻工作室”,这是浙江工人日报社自1949年创刊以来至今第一个以记者名字命名的新闻工作室。
 
QQ39172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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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13175267788
固定电话13867446768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路80号1号楼 浙江工人日报社
邮政编码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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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已经中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重大事项,请及时报告我院。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

作者  | 2012-4-18 0:13:57 | 阅读(33) |评论(2) | 阅读全文>>

[置顶] 博主采写的舆论监督报道目录(部分)

2010-9-26 19:20:51 阅读357 评论7 262010/09 Sept26

博主采写的舆论监督报道目录(部分) - 独立调查 独家报道 - 冯伟祥新闻工作室

我采写的舆论监督报道,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央、省领导批示,取得很好效果
      (以下是其中一部分作品目录:)
▲瑞安:原副市长“吃空饷” 台州:街道豪华办公楼
▲《土地违法大案缘何重蹈覆辙》

▲《都是“承包”惹的祸?》(文中主人公被法院二罪并罚,判刑10年,经舆论监督,最后宣告无罪)。

报道追踪:《蒙冤533天的钮国兴被宣告无罪》

《法律还钮国兴一个清白》

作者  | 2010-9-26 19:20:51 | 阅读(357) |评论(7) | 阅读全文>>

[置顶] 浙江召开四级政府会议要求积极接受舆论监督

2011-10-8 9:03:52 阅读118 评论2 82011/10 Oct8

      10月7日下午2时30分,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浙江省代省长夏宝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研究部署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按照“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政府自身建设,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提升政府形象,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政府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以下系夏宝龙代省长的讲话节选

同志们:

  在国庆假期的最后半天,我们召开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政府干部大会。大会主题是:按照“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要求,就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行动员和部署,号召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激发创先争优热情,鼓足创业创新干劲,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树形象、聚合力促发展,切实担当起推动浙江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使命和责任。

作者  | 2011-10-8 9:03:52 | 阅读(118) |评论(2) | 阅读全文>>

[置顶] 宁波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等5人被追究责任

2011-10-13 16:44:58 阅读806 评论13 132011/10 Oct13

■头版头条      ■《法院判决书惊现“中华共和国”》报道追踪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刊舆论监督报道作出回应
副院长等5人被追责 通报全市法院对照整改
■记者冯伟祥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3日作出(2011)浙甬民一终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出现了“中华共和国”、“宁波市海曙分局”等多处错误。9月29日,本刊在头版头条位置,以《法院判决书惊现“中华共和国”》为题刊发报道,对这一低级错误事件进行了曝光。报道见报后,宁波市中级法院立即着手纠正错误、处理责任人员并采取整改措施。分管副院长、庭长、审判长、承办人、书记员等5人同时被问责,受到了相应处理。
        本刊的舆论监督报道刊发后,宁波市中级法院党组立即专门召开紧急会议,就切

作者  | 2011-10-13 16:44:58 | 阅读(806) |评论(13) | 阅读全文>>

省高院齐奇院长针对本报报道作出批示
最大限度杜绝“低级差错”
■记者 冯伟祥


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是记录裁判过程、公开裁判理由,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的载体,是最具权威的法律文书。但诸暨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诸暨法院的判决书出现了“原告成被告、被告变原告”的低级错误,纠错后却一错再错,上级法院也犯了同样的错误。1月13日,本报头版头条以《如此瑕疵判决书实在让人惊叹》为题,对此进行了披露,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作者  | 2011-1-20 13:12:42 | 阅读(476) |评论(9) | 阅读全文>>

浙江高院剑指建筑业“黑白合同”

2012-5-10 11:09:03 阅读5 评论0 102012/05 May10

浙江高院剑指建筑业“黑白合同”

■记者冯伟祥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在建筑业界已成为公开的秘密,由此造成越来越多的纠纷,关系错综复杂,成为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一大顽症。
  近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制定了相关指导性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旨在治理建筑业存在的“黑白合同”等“潜规则”。

 

浙江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有一半以上涉及到“黑白合同”

作者  | 2012-5-10 11:09:03 | 阅读(5) |评论(0) | 阅读全文>>

博主的揭露性报道获浙江省新闻奖二等奖

2012-5-10 11:05:56 阅读13 评论1 102012/05 May10

2011年度浙江新闻奖评选揭晓
本刊三件作品分获二、三等奖


本报讯 记者冯伟祥报道 由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2011年度浙江新闻奖评选结果于5月7日在杭州揭晓。本刊三件作品分别获得二、三等奖。其中,《有多少“戴罪立功”是真的?》(作者冯伟祥,责任编辑傅建成)获二等奖,《谁也不相信谁》(作者俞柏鸿,责任编辑吴杭民)获新闻漫画作品类二等奖(一等奖空缺)。《他们是衢州最美的女教师》(作者毛朝阳、徐远华,责任编辑吴杭民)获浙江新闻创新奖三等奖(典型报道)。
  这次获奖作品是经专家组评议和复评、定评,并经向社会公示后最终评出的。

    

作者  | 2012-5-10 11:05:56 | 阅读(13) |评论(1) | 阅读全文>>

舆论监督帮助宁海11户拆迁户讨回公道

2012-5-10 10:54:06 阅读55 评论0 102012/05 May10

本刊舆论监督帮助讨回公道
宁海11户拆迁户取得商铺
■记者冯伟祥

 

        去年4月7日,本刊头版头条以《形象工程留下后遗症   宁海失信违约拆迁户受损》为题刊发报道,披露宁海县五街汇地块12户拆迁户与县有关部门签订拆迁协议、政府部门未按约兑现书面承诺的商铺的不正常现象。
  昨天,记者从宁海方面获悉,商铺问题终于在“五一”节前夕得到解决,除其中1户此前已同意县拆迁办回购外,其余11户拆迁户已经办妥商铺的房产证及土地权使用证。
  拆迁户表示,非常感谢《浙江工人日报》等媒体的舆论监督报道,为他们伸张正义,帮助讨回了公道。
  7年前,位于宁海县城最繁华地段五街汇地块的16户拆迁户与县有关部门签订拆迁协议,约定拆迁户可以优惠价回购商铺。但出乎意料的是,新房建成后,当地政府部门并没有履行当初的约定交付商铺,而是希望以3.6万元/平方米的价格从拆迁户手中回购商铺。
  对此,有12户拆迁户表示强烈反对,认为周边商铺售价已达5万元/平方米,更何况是县城最繁华地段的沿街商铺。他们坚持要求有关部门履行协议交付商铺。

作者  | 2012-5-10 10:54:06 | 阅读(55) |评论(0) | 阅读全文>>

安徽一法院判决书惊现“穿越版”

2012-5-10 10:46:52 阅读232 评论7 102012/05 May10

■头版头条

安徽一消费者起诉维权,当地法院裁判文书一错再错
判决书惊现“穿越版” “补正”同时又“补歪”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姚征亿

 


 规范的裁判文书是树立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然而,安徽省太和县法院的裁判文书是一错再错:先是判决书搞“穿越”,后来出具裁定书补正开庭时间,与此同时却把判决时间搞错了。
  而判决书的其他错误,至今没有得到纠正。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标明“国家级无公害产品”的鸡蛋,保质期45天但5天就发臭了


  2011年7月21日,安徽省太和县人刘瑞礼在苏果超市(太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果超市)购买了绿发牌土鸡蛋9提,计款522

作者  | 2012-5-10 10:46:52 | 阅读(232) |评论(7) | 阅读全文>>

交通事故医疗费能否沐浴“医保救济”春风

2012-4-26 12:59:22 阅读60 评论3 262012/04 Apr26

交通事故医疗费能否沐浴“医保救济”春风
■记者冯伟祥  文/图

 

交通事故医疗费能否沐浴“医保救济”春风 - 独立调查 独家报道 - 冯伟祥新闻工作室

金小英坐在家里,神情漠然。86岁高龄的老母亲在旁边一筹莫展,不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下去。

  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
  86岁的老母亲照料47岁的女儿,这样的情景实在令人唏嘘不已。
  后者叫金小英,绍兴市越城区人,四年前在居民小区被一辆摩托车撞成重伤。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把金小英一家拖入了绝望的深渊。高额医疗费让原本生活艰难的一家变得更加举步维艰。

作者  | 2012-4-26 12:59:22 | 阅读(60) |评论(3) | 阅读全文>>

浙江平湖法院抵制舆论监督拒绝提供庭审笔录

2012-4-26 12:32:09 阅读135 评论6 262012/04 Apr26

记者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提出申请
平湖法院为何拒绝提供庭审笔录?
■记者冯伟祥


《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人民法院直接对生效调解书进行再审的启动权,而规定调解书的再审必须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但去年4月,平湖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均没有申请再审的情况下,启动了对生效调解书的再审程序。这种做法引发了争议(去年5月19日本报曾作报道)。
  近日,记者就平湖法院启动再审的这个案子进行采访时,发生了一系列耐人寻味的事情。

作者  | 2012-4-26 12:32:09 | 阅读(135) |评论(6) | 阅读全文>>

河南自称眼花判错案法官被移交司法机关

2012-4-24 8:45:05 阅读30 评论0 242012/04 Apr24

河南高院回应“眼花”错案:法官良知丧失超底线
2012-05-0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5月9日回应称,“眼花”案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是法官司法良知丧失、职业道德沦丧。自称“眼花”判错案的原主审法官水涛目前因涉嫌受贿被移交司法机关。

        “这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底线,在一般老百姓看来,是无法理解和接受的。”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谈到该省的一宗“眼花”错案时如是说。

       今年4月,河南陕县一法官在审判一起致3人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肇事案时,在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赔偿的情况下,却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重要依据,对肇事司机从轻发落。此案被曝光后,该法官自称“眼花”错判。这就是备受舆论关注的“眼花”错案。

作者  | 2012-4-24 8:45:05 | 阅读(30) |评论(0) | 阅读全文>>

购票时未被告知登机注意时间      六乘客误机状告东方航空公司
六乘客状告东航,索赔机票损失和精神抚慰金。此个案折射出一个普遍性问题:航空公司是否有义务告知乘客应提前多久办理登机手续


■记者冯伟祥

 


旅客:你们没有告知提前登记时间,我们晚1分钟不予办理登机手续,你们应承担违约责任予以赔偿

 

家住上海市杨浦区的陈先生及亲友等六人原定于2011年7月6日11时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MU5812航班跟团去昆明8日游。陈先生告诉记者,7月6日10点17分左右,他们一行到达浦东机场C登机口时,经询问机场工作人员被告知要自己去自助机器办理登机手续。但陈先生等人在自助机器上反复几次输入身份证号,均未办理成功。在请求工作人员办理时,工作人员试了几下后,表示要到8-12号柜台办理。

作者  | 2012-4-19 22:05:13 | 阅读(61) |评论(1) | 阅读全文>>

        昨天,温州市纪委、监察局召开通报会,向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以及新闻媒体,通报该市查处的十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温州市中级法院司法腐败案——

  法官以案谋钱 律师代人行贿

 

  这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

  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违纪违法窝案中,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9人,其中法官8人,政法委干部1人,涉案金额达70多万元。目前,已有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纪检人员发现,涉案法官把审判权视为谋私的手段,以权谋私,以案谋钱,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如市中院民四庭审判员尹建楚利用职务便利,先后9次收受有关当事人及请托人送的财物达14多万元。

  查办过程中还发现,调查涉及到的大部分诉讼案件,都有关系人出面请托,有的掮客还从中大肆收受钱物。如市委政法委干部王某,利用与法官尹建楚的同学关系,多次为当事人行贿进行斡旋,并转送给尹建楚5万元,自己捞取好处费达22万元。

作者  | 2012-4-17 22:47:50 | 阅读(52) |评论(0) | 阅读全文>>

嘉兴一律师状告移动强扣客户押金

2012-4-12 22:04:38 阅读16 评论0 122012/04 Apr12

嘉兴出现首例通信服务公益诉讼案
律师状告移动强扣客户押金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南历


 

 因为扣留客户的押金,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被告上了法院,提起诉讼的还是一名执业律师。据悉,这也是嘉兴市首例通信服务公益诉讼案件。


押金被扣留提起公益诉讼


  今年1月27日,因为出国旅游需要开通移动国际漫游功能,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沈慧向中国移动嘉兴分公司(下称嘉兴移动)缴纳了1000元押金。
  回国后,沈律师申请关闭漫游功能,却被告知1000元押金要在2个月后才能返还。
  沈律师认为嘉兴移动的行为完全是依仗了其在电信行业的垄断地位,其做法无理无据。为此,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在客户未欠费的情况下强行扣留客户押金的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押金1000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作者  | 2012-4-12 22:04:38 | 阅读(16) |评论(0)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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